在开展2021年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中,发现勃利县辖区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,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勃利县成波果蔬店经营的油菜
(一)抽检基本情况
经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,勃利县成波果蔬店经营的油菜不合格。购进日期为2021-10-26,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。
经营者信息:经营者名称:勃利县成波果蔬店,法定代表人:李波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2230921MA1DJQYQ49,地址: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佳隆商贸城院内南50米。
(二)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
勃利县成波果蔬店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一款第(二)项,由于当事人勃利县齐华蔬菜水果调料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,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、第二款的规定,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,对当事人免予处罚,没收违法所得30元。
二、勃利县毛家蔬菜店经营的小白菜
(一)抽检基本情况
经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,勃利县毛家蔬菜店经营的小白菜不合格。购进日期为2021-10-26,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
经营者信息:经营者名称:勃利县毛家蔬菜店,法定代表人:李昌君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2230921MA1AKEHG4Y,地址: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商贸城院内。
(二)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
勃利县毛家果蔬店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一款第(二)项,由于当事人勃利县齐华蔬菜水果调料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,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、第二款的规定,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,对当事人免予处罚,没收违法所得30元。
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1年12月29日